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艺术社会文化科 (三)文化市场科 (四)文物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文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职数5名(含党办、监察室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