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蕴含于其中及传承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赣鄱大地。但江西同时是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占比重较大的省份,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乡镇1427个,其中建制镇773个(包括县城关镇)、乡654个,村庄17.63万个,行政村16921个,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村镇。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到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并重,并以文化遗产突出新农村特色与品味: 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部署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根据中央总体要求,我省提出了“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形成新机制,创建好班子”的具体工作目标,同时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三大保护”要求:一是保护好革命历史文物。江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许多重要的革命历史文物、遗址、旧居都在农村,对这些弥足珍贵的资源,在规划新村镇时要予以重点保护,遗址和旧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作为红色旅游村来建设。二是保护好名村名镇。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以及其他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古村落或古塔、古庙、古祠堂、古民宅等,不仅要保护好,而且要做足特色文章,因势利导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古村镇群落。三是保护好优秀文化传统。注重保护、发掘和引导农村长期传承下来礼仪、节庆以及民间曲艺、庙会、赶墟等反映农民生活情趣和民俗风情的社会习俗;注重依托历史文化遗产建设新村镇;注重保护古村古镇的历史风貌和农村文化风情,做到村村有特色、镇镇有品味,避免盲目求新求洋、千村一面。省里专门设立了农村文化事业专项经费,从去年0.6亿元增至今年的1亿元;省文化厅召开了全省新农村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现场会,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省建设厅修订下发了《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明确将村庄规划分为新建型、改造型和保护型三大类,对保护好古村落和古民宅作出了具体规定。萍乡、吉安、九江等地陆续出台了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 二、以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为基础,摸清农村文化遗存家底 2003年8月至2004年底,我省组织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516处,可移动文物(社会流散文物)5000余件,对31万件国有馆藏文物进行了核查登记。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十分注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工作,公布了新的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如赣州市配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建设,组织各县(市、区)文化部门,深入乡村,对所辖区域内的苏区标语、布告、漫画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针对性地采取揭取保护与原址保护并重措施,全面拍摄苏区标语漫画影像资料,出版书籍,举办展览;吉安市启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工作,进一步挖掘遗漏的文物线索,查漏补缺,重点开展农村古村落、古建筑、古墓葬和红军标语、革命旧址等文物的调查。 三、以历史文化名村(镇)的评选为先导,抢救保护古民居 江西历史文化积淀深厚,以传统民居、革命旧址为代表的古村古镇遗存丰富,在形态和风格上各具特色。从1997年开始,我省开展了历史文化名村(镇)的评选工作。2004年,省政府又制定了《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已公布和准备申报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保护规划。目前,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现已有40%完成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如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流坑村的保护规划聘请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通过对历史文化名村(镇)的申报命名和规划要求,及时抢救了一大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对全省古建民居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下了一批宝贵的财富。 四、以保护弘扬乡村文化为目的,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旅游 文物是旅游业的重要资源。这几年,各地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地方文物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以发展红色旅游和农村旅游为重点,积极争取资金进行了文物维修,许多地处乡村的革命旧居、旧址及红色纪念地保存状况因此得以改善,革命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古村重放光彩。如会昌县为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把筠门岭会寻安中心县委旧址(邓小平旧居)、文武坝粤赣省委旧居旧址群红色景区,分别列为2005、2006年全县十大工程之一,政府已投入200万元整修,并计划融入到周围村庄的新农村建设之中。被誉为“庐陵文化第一村”的吉安渼陂古村,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把营造和谐旅游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南昌市先后多渠道筹资数千万元,对安义古村群和新建汪山土库进行全面保护维修与环境整治,成为古色旅游的新亮点。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努力探索文物保护新模式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文物保护任务日趋繁重,为此,各地努力探索文物保护新模式,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传统教育基地建设相并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与农民利益相一致,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把文物保护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如“红都”瑞金市先后动员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等35个部委前来寻“根”问“祖”,续红色家谱,其中13个部委投资对其前身的旧址进行了修复,资金累计近2200万元,这些旧址经修葺后恢复原状陈列,成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六、以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4年12月,我省启动江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江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家荣誉称号命名办法(试行)》,省文化厅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省级中心,省财政设立了100万专项保护资金,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首先是在调查的基础上,遴选公布了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62项,其中19项已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次是注重继承和保护农村特色文化,如瑞金市每年一届的“红都之春”艺术节、鄱阳等三县的“鄱湖金秋”文化活动周、玉山县与浙江常山、江山县的“三山” 艺术节、修水等四县的“修河之波”艺术节等。再次是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目前全省有16个县乡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32个被命名为“省级民间艺术之乡”,培育发展了“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计划加强地方立法,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深入普查,分类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方案;抓好规划,科学统筹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遗产保护。通过不断学习,积累经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争取取得更为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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