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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文化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工作方案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综合     政风行风    检查评议     方案    通知
抚州市文化局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印发
共印32份
 
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检查评议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评议依据和目的
    以市政府《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文化局下发的《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通过检查评议,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有效整改,进一步提高全市文化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二、检查评议时间和对象
    (一)检查评议时间:2007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个被评单位检查评议的时间原则上为一天。
    (二)检查评议对象:各县(区)文化局,局属文化“窗口’’单位。
    三、检查评议内容
    按照《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评议内容,对被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评议工作组织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并综合评分。检查评议按30分评定,其中被评单位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20分,自查自纠情况和评议工作组织情况占10分。
    四、检查评议组织实施
    检查评议工作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将组织4个检查评议组。检查评议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由局评议办抽调和聘请关心了解文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化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五、检查评议步骤和评分办法
    检查评议组赴被评单位实地开展检查评议工作。按照《全市县(区)文化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评议组成员根据检查的情况,严格按照“附件”的评分标准分别打分,然后所有评分表当场密封,并由检查评议组长在密封处签字。每组检查评议结束后,将密封完好的评分表交局评议办进行评议统分。
    局评议办将根据对县(区)文化局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检查评议评分集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
    六、检查评议工作要求
    (一)各被评单位应端正态度,积极主动配合检查评议组开展工作,按照检查评议工作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议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二)各检查评议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密实施,严谨操作,准确客观地进行检查评议工作。对检查评议组成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检查评议工作的有关要求、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各被评单位和检查评议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的“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影响评议工作公正性的活动;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附:全市县(区)文化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07-9-10 11:20
信息类别:公告信息
信息来源:抚州市文化局
发 布 人:抚州市文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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